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特种批文.许可

消防安全许可证

公共聚集场所使用和开业前消防安全许可证项目

 
办理程序:
1、提出申请,并填写《消防安全检查申报表》及有关资料;
2、审查资料;
3、组织现场检查;
4、填写《消防安全检查意见书》;
5、县级公安机关审批;
6、市公安局消防部门备案。
申报材料:
1、申请检查书;
2、《消防安全检查申报表》;
3、《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》、《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》;
4、消防设施和器材清单、平面分布图及合格证明、可燃材料阻燃处理及技术检测合格报告;
5、场所方位图、所在建筑及场所内平面图、电气线路平面图及检测合格报告;
6、法人代表身份证及房屋租凭合同或房产证;
7、从业人员《消防安全培训合格证》、电工资格证;
8、灭火和应急疏散方案;
9、消防组织名单及各类防火制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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